为进一步深化学生对党的认识,做好先锋模范作用,文法学院于4月23日晚在W109教室开展党课培训第三讲“党的纪律”和第四讲“党员的条件、权利和义务”。第三讲主讲人为工程管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李晓萍,第四讲主讲人为6766澳门联合直营党总支组织委员王伟琴。
讲课开始,李书记以“欲知平直,则必准绳;欲知方圆,则必规矩”开篇,指出没有规矩不称其为政党,更不能称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。党内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。接下来,李书记从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和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三个内容对党的纪律进行阐述,并对“两学一做”进行讲述,告诫同学们认真学习党章、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、坚决杜绝“七个有之”、坚持“五个必须”、恪守“三严三实”、做到“四个服从”,争取成为合格共产党员。
第四讲开始,王老师首先带领入党积极分子宣读入党誓词,接着,她从四个方面进行讲述,一申请入党的条件和作为中国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,二党员的义务和党员的权利,三党员的义务与权利之间的主要关系,四党员如何正确履行义务、行使权利。最后,王老师详细地讲解了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以及党员的八项权利。